服务介绍
专利无效宣告
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业务介绍
无效宣告的目的:
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无效宣告的效力:
一旦专利权被无效,则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
无效宣告的理由
1.授子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書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3.届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领域;
4.说明书没有对申请文件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不能实现;
5.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申请文件的范围.
专利无效宣告的作用
专利权稳定性:
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不具备专利授权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
打破保护壁垒:
因为特定的专利权技术产生垄断,竞争者可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打破专利保护壁垒。
应对侵权纠纷:
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
维护个人权益: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排除不正当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获取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