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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专利无效宣告

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业务介绍

无效宣告的目的:

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无效宣告的效力:

一旦专利权被无效,则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


无效宣告的理由

1.授子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書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3.届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领域;

4.说明书没有对申请文件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不能实现;

5.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申请文件的范围.


专利无效宣告的作用

专利权稳定性:

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和文献检索的局限性,不具备专利授权条件的申请被授予了专利权。


打破保护壁垒:

因为特定的专利权技术产生垄断,竞争者可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打破专利保护壁垒。


应对侵权纠纷:

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


维护个人权益:

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排除不正当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获取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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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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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