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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介绍

概述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是指依据RB/T312-2017《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要求》,对旅游自然景区是否建立和实施了符合认证标准的服务体系,并达到某一高度(星级)所进行的评价和验证。

标准从服务质量、停车服务、入口服务、游客中心服务、景区内服务、无障碍服务所能满足游客需求的程度出发,引导自然景区对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有序的管理,并通过认证审核过程为景区提供改进意见,从而不断提升景区服务水平。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是对景区的生态环境、设施进行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一种体验与感知。

从长期来看,旅游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这对旅游景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游客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系统和科学的方法引导落实,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的出现正是顺应此市场需求的体现,同时,也向社会、游客传递了获证企业服务能力水平的信息。


评分情况

依据RB/T312-2017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要求,审查采用查阅内外部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神秘顾客、访问、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评价由停车服务(5.5分)、入口服务(17分)、游客中心服务(10分)、景区内服务(60分)、无障碍服务(7.5分)等五个大项组成。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其中:

1)通过是指管理要求的审核达到一级(含)以上成熟度水平,且服务特性测评达到70分(含)以上;

2)不通过是指管理要求的审核低于一级成熟度水平,或服务特性测评低于70分。

服务认证结果的排序,通常从低至高,即由A级至AAAAA级,分为5个等级。



资料清单

申请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的组织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

(1)正式的服务认证申请书;

(2)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提供场所的必要信息;涉及多个服务场所时,提供多场所清单,包括各场所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内容;组织简介及组织机构图(包括服务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机构图);有效期内的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及适用的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和任何行政许可;组织为开展服务而配置的人员及设施设备;

(3)拟认证的服务信息,包括: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包括申报服务活动的详细说明;服务总蓝图,以及组织识别的子蓝图;

(4)影响服务符合性的任何外包过程的信息;

(5)组织寻求认证的标准和/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与服务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清单及服务规范执行的标准清单;

(6)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并现行有效的服务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包括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

(7)适用时的任何特殊要求(如特殊的语言、环境、安全要求等);

(8)需要时的其他信息。


申请条件

申请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的组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地位或授权;

(2)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及其过程,包括服务相关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并已运行三个月;

(5)本年度无重大服务相关的质量、环保、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及违法事件,往年事故、重大投诉及事件已处理完结。


适用范围

本认证适用于旨在以大自然的山川河湖、海洋、森林、草原、荒漠等地质地貌及生物系统为景观的旅游景区。

相关旅游自然景区的服务组织,但不包括已按GB/T14308进行等级评定的宾馆、酒店。

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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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