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或委托方。
2)申请人应提交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质量管理体系概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概述。
办理流程
A.准备备案材料
B.在线提交申请
C.窗口递交材料
D.资料审查
E.审批决定
F.准予备案
备案系统申请资料:
1)备案人信息表及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2)备案人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3)备案人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
备案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2)产品名称信息
3)产品配方
4)产品执行的标准
5)产品标签样稿
6)产品检验报告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8)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727号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