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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服务介绍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应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或委托方。

2)申请人应提交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质量管理体系概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概述。



办理流程

A.准备备案材料

B.在线提交申请

C.窗口递交材料

D.资料审查

E.审批决定

F.准予备案



备案系统申请资料:

1)备案人信息表及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2)备案人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3)备案人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



备案资料:

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2)产品名称信息

3)产品配方

4)产品执行的标准

5)产品标签样稿

6)产品检验报告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8)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

727号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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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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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